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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学历提升小助手 | 发布时间: 2023-10-09 | 12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合作机构:

2023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已开始,请相关单位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及《武汉纺织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3版)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并上报我院学位办公室(相关填报表格见附件),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对象

1.2023年6月30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2023年7月1日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课程考试成绩、学位课程、毕业论文成绩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平均课程考试成绩和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均在75分以上;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学位课程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3)毕业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查重率不得高于30%。

3.外语成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或学校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申请人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且成绩合格;

(3)申请人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人在籍学习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仅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四、申报材料

1.《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一式二份(A3纸质版正反打印)。

2.《2023年下半年学位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报人数汇总表》(纸质版)。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4.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成教本科毕业生提交《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业成绩表》一份,并加盖站点公章;自考本科生提交《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单》一份,并加盖站点公章。

6.四(六)级英语成绩核查表(A4纸打印盖章)。

7.毕业论文一份,低于30%的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一份及毕业论文统计表(电子版)。

8.2寸(150×210像素)蓝底纸质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和同底版电子照片, 照片大小在10K以内,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jpg”。

、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蒋岚

联系电话:027-59367078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554500016@qq.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武汉纺织大学(东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办公室

文章来源: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xjy.wtu.edu.cn/info/1034/2771.htm